一家之言·歡迎爭鳴
婦女節(jié)說婦女:關于什么是“婦女”的問題
文/胡春雨 編輯/趙威
前些日子,有位女同學托我辦事。這位同學上學時就忒愛打扮,到了而立之年,越發(fā)出落的風姿綽約。邀來幾位同學,一時聊的投機,瞅著這位女同學噴云吐霧、把酒言歡的派頭,于是不留神冒出一句:“你們這些婦女……”話音未落,女同學嗔道:“誰是婦女,俺們還算女孩哩!”我頗有些疑惑:“咱侄女不是都上小學了么,咋還不婦女呢?”不想女同學柳眉倒豎:“你才婦女!”
看來,和大大小小的“女孩”們打交道太少,跟不上時代進步了???ldquo;婦女”咋就落伍了呢?在中國的語匯里,“婦女”一詞本來沒什么歧視的含義。古來有“即嫁曰婦,未嫁曰女”的說法,例如《詩經(jīng)·溱洧》中“維士與女,伊其相謔,贈之以芍藥”,這里的“士”和“女”,說的就是熱戀中的小伙子、大姑娘,不過那時候還沒從歐洲引進玫瑰,送的是芍藥而已。
朱熹在《詩經(jīng)集傳》中說:“女者,未嫁之稱”,沒結婚叫女孩自然是合適的,承歡膝下嘛!至于“處女”,本來是和“處士”相提并論的說法,例如《戰(zhàn)國策》江上處女的典故,文中說“江上之處女,有家貧而無燭者,處女相與語,欲去之”,說的便是少女們在一起嘰嘰喳喳。不過處士可不是現(xiàn)在的處男,《荀子》講:“古之所謂處士,德盛者也”。“處士”含有獨善其身,不肯混跡官場、混跡社會的意思。
而“處女”同樣表明了女性的貞潔,強調的是女性的自尊、自愛。等結了婚稱謂就不一樣了,例如古樂府《陌上?!罚?ldquo;使君自有婦,羅敷自有夫”,則夫、婦不過是男女婚后的叫法,不獨是給女性貼上家庭的標簽。就像后來未婚女性尊稱為“小姐”,已婚女性尊稱為“夫人”,婦和女實際上體現(xiàn)了女性一生中不同的社會角色:她的人生起點是父母的女兒,應當是父母可心的小棉襖;她的歸宿,則是家——女人不能沒有安身的家,家也不能沒有可靠的女主人。“婦女”的說法,算不得“女孩”身上的封建枷鎖吧!
中文中的“性”本有天性的意思,韓愈所謂“性也者,與生俱來”。至于把“性”和男、女組成詞,不過是近代以來從日本出口反內銷的漢語,是從生物角度對人作出的科學界定。當然,把未婚的“女”和生物的“性”掛在嘴邊,肯定比相夫教子的“婦”性感的多。這點道理都不懂,難怪被人罵做“婦女”了。
但人的本質在于社會屬性而非生物存在,“婦”和“女”的人生突出了女性對家庭責任的擔當,而非“女孩”的定位中對青春的無限揮灑。家庭是一切倫理關系的起源與交匯點,所謂女性解放不見得是讓女性拋棄家庭責任的擔當,挺著或者干脆露著胸脯與男人一道在名利場中摸爬滾打。在這個高談權利的時代,多想點我該怎樣,少想點我要什么;多弘揚點堅守,少提倡點爭奪,對“婦女”的詞匯便不會這么敏感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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