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“橘”道“桔”
文化信使/王中原 編輯/雅賢
“桔”(jú)是“橘”的俗體,《辭源》《辭?!贰冬F(xiàn)代漢語詞典》都寫著,確鑿無疑?!冬F(xiàn)代漢語規(guī)范詞典》你不喜歡,我們可以拋開不管。它說,“桔”只讀(jié)。“桔”后提示曰:“不是‘橘’的簡化字。”“橘”后提示曰:“‘橘’不能簡化為‘桔’。”
雖然前面三部辭書承認(rèn)“桔”(jú)是“橘”的俗體,但“桔”(jú)字后面空空如也,一個詞條也沒有!更惹人矚目的是,字頭“橘”后根本不提“桔”字。上述辭書里有“橘紅、橘黃、橘井、橘絡(luò)、橘子”等,“桔紅、桔黃、桔井、桔絡(luò)、桔子”等則無影無蹤。不是我偏愛“橘”字,你看哪部辭書不是?
我在某報編讀往來QQ群說,編輯校對審讀時“取橘舍桔”,一以貫之,減少糾結(jié),省卻麻煩。與其兩字混用,腳踩兩只船,不如“從一而終”。在正規(guī)出版物中,“橘、桔”不能混用,在書報刊編校質(zhì)量檢查時,混用要扣分;在非正式場合悉聽尊便。筆者多次參與過上海市和全國范圍的出版物(包括《人民日報》)編校質(zhì)量檢查,一得之見,意在獻(xiàn)給編校工作者參考。
正如宋國田夫“暨春東作,自曝于日”,感覺很好,于是跟老婆說:“負(fù)日之暄,人莫知者;以獻(xiàn)吾君,將有重賞。”
獻(xiàn)曝的田夫可憐可愛復(fù)可笑,好在沒產(chǎn)生什么嚴(yán)重后果。我猜想,不是“吾君”多么開明,大約是田夫的計劃中途擱淺了。
另一位老兄慧眼識珠,卻付出了慘重的代價。相傳春秋時楚人卞和于荊山覓得玉璞,兩次獻(xiàn)給楚王,都被認(rèn)為欺詐,先后被砍去雙腳。楚文王即位,他抱璞哭于荊山下;王使工匠雕琢其璞,果得寶玉,稱為“和氏之璧”?;垩酆α穗p腳,不是眼之過,過在他的執(zhí)著;也別怪砍腳的人,砍腳的人惹不起。
人生在世,總要說點話干點事。說話干事而不受傷,就要講藝術(shù)。《莊子•養(yǎng)生主》曰:“良庖歲更刀,割也;族庖月更刀,折也。今臣之刀十九年矣,所解數(shù)千牛矣,而刀刃若新發(fā)于硎。彼節(jié)者有間,而刀刃者無厚;以無厚入有間,恢恢乎其于游刃必有余地焉,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發(fā)于硎。”
可惜筆者道行不深,沒有庖丁之絕技。在主張編校時“取橘避桔”的過程中,遇到了“挺桔者”的強(qiáng)烈反對。其實,生活中使用“橘、桔”和編校時協(xié)調(diào)“橘、桔”本來就不是一件事。隔行如隔山,“溝通”世界寬。“橘、桔”絆倒人,怨人不怨天。

